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系主任遴選公告
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系主任遴選公告

一、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現任主任將於114年7月31日卸任,依據系主任遴選要點,應於現任主任任期屆滿前三個月,成立系主任遴選委員會,遴薦合格人選,陳請院長轉陳校長聘兼之。
二、 茲依據『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』公開徵求系主任候選人。
三、 新任系主任之任期自民國114年8月1日起至117年7月31日止,共三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。
四、 系主任候選人資格應符合『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』第九條規定如下:
(一) 具有教育部及本校聘定專業技術人員副教授以上資格審查通過者。
(二) 傑出之學術成就,且專長與本系領域相符者。
(三) 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決心者。
五、 歡迎本校具有候選人資格之專任教師踴躍申請或推薦候選人。
候選人推薦方式:
(一)經由本系專任教師或校友推薦。
(二)經由外系專任教師推薦。
六、 請將申請或推薦表格及相關資料,於114年5月8日星期四(含)中午前,送達古蹟藝術修護學系辦公室,並完成候選人登記。(相關表格請由網路下載或向本校古蹟藝術修護學系辦公室索取)
七、 本會擬訂於1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中午12時10分,舉辦系主任候選人系務發展理念座談會,並進行投票事宜。

聯絡人: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 李苓瑄助教

電話:(02)22722181分機2073
傳真:(02)29600243
電子郵件:Dave910616@ntua.edu.tw
網址:https://aac.ntua.edu.tw/
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敬啟
中華民國114年5月1日